声明人:石宝兰
我以前在压力下所说,所写的任何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包括保证书,现在严正声明:全部作废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3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2/95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