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付春华
在社会的压力下所写过的保证书、不炼功、不上访,不符合
大法要求的、所做的一切作废,以后要跟上正法进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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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3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2/95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