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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沈书华、李彦轩、记彩欣(注“彩”字上面加一个草字头) 我于2001年正月十三日去天安门正法,被邪恶抓去劳教八个月。在这期间由于自己学法不深走向邪悟。特此声明在狱中所说所写与行为不符合标准的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3月2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4/22/2889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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