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方玉芝
在99年7月22日以后我写的“保证书”以及替儿子儿媳写的“保证书”现声明作废。继续坚修大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3月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2/95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