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迟艳书
在压力面前违心地写下了“保证书”。当我清醒后,我痛悔万分。现在我郑重声明:以前写过的保证书一律作废。
我永远是法轮大法的弟子。
李洪志永远是我们的尊师!
“真、善、忍”永存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3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2/95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