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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健华 我从99年开始炼法轮功,身心受益。在99年7.20后,在压力和执著心的带动下,我违心的写了一份“保证书”。现在严正声明以前写的“保证书”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,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3月2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4/26/2907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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