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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马志钗

    我1999年3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大法,2001年4月底因洪法被小人告发,5月被抓到派出所强行洗脑。在高压下,被执著心带动而邪悟,写了“保证”,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。一个星期之后,明白做错了,继续坚持修炼。虽然一直做着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一切,但毕竟给自己的修炼抹上了污点,于春节前夕受恩师点化,便向当地“610办公室”写信声明保证作废。

    为了促使自己更加深入证实大法,我现在严正声明,在高压下,所写的“保证”作废。还有那个用人的最狡猾的心理写的模棱两可、似是而非的“认识”同时作废。堂堂正正、坦坦荡荡地修炼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法轮大法是正法,是天法,今后无论在何等魔难下都决不放弃大法修炼,在常人这个复杂的环境中把自己修成一个真正的“无私无我,先他后我的正觉”。为宇宙中正的因素负责,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宇宙的捍卫者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4月2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5/1/2935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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