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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姜法良

    我于2001年12月初到街上发真相传单,被恶人告发,因此被恶警抓到派出所。他们严刑逼供想让我说出资料来源,我都没说。最后他们找来我公司领导并告诉我说,如果不说出资料来源,那么就说明资料是从公司上网并打印下来的。且威胁我和公司领导,要将公司查封。在领导哀求下,为保护公司的利益和执著心的带动下说出了资料的来源。做了一个大法弟子绝对不能做的事,给大法和同修带来很大损失。事后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,现发表严正声明,在派出所和拘留所里所有对邪恶的妥协作废。从新做一个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一切,跟上正法进程、实现自己的誓约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4月1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5/1/2935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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