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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庞莲芝 由于平时学法不深,造成悟性差,所以两次从拘留所出来都保证过“三条”。最不该的是在公安局“审问”时违心地说了一些不好的话。关键时候放不下情,给大法带来负面影响,对不起师父和大法。在此严正声明,以前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努力学法精进。跟上正法进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4月2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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