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秀梅
在自己不情愿的情况下被迫写了、做了、说了对大法和师父不利违心的话,师父是冤枉的,我愧对师父,我在此声明以前的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律作废。揭露邪恶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2年4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5/1/293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