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书恒
以前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。通过学法提高后,今声明:以前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2年4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5/1/293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