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许昆桃、雷清芳、熊菊英、郭秀珍、李继秀、夏福莲、邹桂莲
在邪恶的迫害下所写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“保证、言论”作废。证实大法、维护大法、坚修大法心不动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7 名
声明日期:2002年4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5/1/293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