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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康美莲

    我从1998年10月学炼法轮功。法轮大法不仅使我得到了健康的身体,还提高了我的道德水平,从而净化了我的灵魂。

    99年7.20当权者开始不让我们炼,我对此不理解。法轮大法是宇宙真理,是以“真善忍”为准则,是教人做好人的,使人心向善,道德回升。我想我们老师是做好事,为什么不让炼。因此我上北京去天安门请愿,但相关部门不但不听,还非法把我抓走。于2000年10月被判劳教一年,在劳教所,干警经常放诽谤师父和大法的录像。我因为学法不深,认识不足,在谎言和欺骗下,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,做了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事。为了执著开脱自己,主动接受了邪悟,我写了“三书”,损坏了大法弟子的形象。

    通过学习新经文,我猛醒,没有大法就没有我的生命,所以现在我要严正声明,我在劳教所、派出所里所说所写的伤害师父、伤害大法的一切,全部作废。其中包括“认罪认错书、保证书、决裂书、揭批书”,一切统统全部作废。我要重新走入正法修炼中来,跟上师父正法进程,坚修大法走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4月3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5/2/2939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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