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玉兰
吉林省桦甸市大法弟子周玉兰在河北省刑唐县看守所关押期间,被干警以她的名义写的保证书,声明无效作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1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2/1/75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