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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于纪莲

    背离和破坏大法是我终生的遗憾,我要重修大法。我51岁,96年8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。法轮佛法不仅净化了我的身体,而且提高了我的道德水平,净化了我的灵魂。2001年7月末,我被非法带进县的610洗脑班,在几天的专政方式强迫下,加上邪恶的灌输,本来就悟性差,认识法不深的我,逐渐接受了邪恶的歪理邪说,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写下所谓的“悔过书”,当然多半是照抄,现在想起真是后悔莫及,我这举动,不但害我自己,更影响到认识我、了解我的人,我宣布我的所谓“悔过书”彻底作废。我要重修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2月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5/2/2939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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