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颖
2001年我的“揭批”演讲,并不是心甘情愿的。为此我感到十分后悔,在“保证书”上签字,这更是错了,现在我宣布作废。今后,我一定做到心中有大法,多做正法的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2年4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5/2/293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