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冯新荣
法轮大法净化了我的身心,然而在邪恶势力的迫害下,我曾在拘留所和派出所签字、画押、按手印。任何人替我写的“保证书”,现一并声明统统作废。紧跟正法进程,讲真相,修到底!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2年4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5/2/293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