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玉和
2001年,在镇政府和派出所的高压下,在我不在时,我爱人替我在“二不”上签了名。现声明作废。重新回到大法中来,修大法一修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2年3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5/2/293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