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路纳新、赵秀英
以前我被强迫写的有损大法的“书面保证”及材料自今日起郑重声明全部作废!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定正念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2年4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5/2/293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