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龚淑兰、(同修代笔)
本人不会写字,叫同修帮忙代写严正声明。声明“坚修大法紧随师”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2年5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5/3/294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