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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范海宾 师父为了所有生命的美好,圆满好大穹的一切,巨大的付出和承受,我无以言表,又无以为报答。弟子本应勇猛精进才对得起师父。可是由于自己的执著,造成大错,每每想起所说所写不在法上的一切,常常羞愧、不安。师父给我这次认识错误,洗刷自己的机会,我会备加珍惜。我郑重声明:2000年7月,在驻京办,被强制时,所说的一切违心话作废!回到当地拘留所后,由于学法不深,被情所困,违心写的所谓的“保证书”作废!被长期关押16个月后,家人写了所谓的“担保书”,并交了所谓的“伙食费”、“保证金”共几千元,我才出来。对家人配合邪恶写“保证”、交押金的做法,我决不承认,一概作废!在此期间,所有拘留证、刑事拘留证、释放书上我签的名,全部作废!我决不辜负师尊的慈悲苦度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重新融入正法的洪流中,成为真正的法粒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5月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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