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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胡九珍、李兰梅 我们在2000年12月份进京证实法、讲真相,被搜到身份证后,被我县公安局接回,无故关押在县看守所达三月之久,在此期间,由于我们学法不好,没有在法上认识法,在家人和多方的逼迫下,被魔钻了空子,写了“保证”,出来后通过学法修炼,认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,以后要勇猛精进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特此声明“保证书”作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3月2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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