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祝彩琴
本人受邪恶迫害,于200年12月~2002年3月被非法劳教,由于自己对法理解不深,神志不清受邪悟的影响时,所说所写的一切作废。我坚定正法修炼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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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2年4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5/4/294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