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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艳祥 因99年10月份进京上访,回来被送进拘留所,在拘留所里不情愿地写了保证书,回到当地的派出所,又在他们写的保证书上签了名,还罚了钱,才放回家。现在我声明以前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。以后一定要坚修大法,跟上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3月3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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