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金芹、刘宝文
在被非法劳教期间,由于受邪恶的迫害和对法认识不足,所写、所说不符合大法和大法弟子标准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并郑重声明:从今以后坚修大法,跟上正法进程,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2年4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5/5/2954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