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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法轮大法学员孙士忠 我于2000年12月5日去北京天安门广场证实大法,后被拘留后又转到看守所,于2001年2月14日被非法判劳教一年。在劳教期间,由于人的执著,不能在法上认识法,又看到别人被洗脑,自己也被迫屈服于邪恶的压力,写了“悔过书”等保证。我现在认识到这是犯了天大的罪,给大法抹黑,对不起大法,更对不住师父,也是自己的一个污点,感到是自己意志薄弱,对大法、对师父正信不够。佛恩浩荡,我一定要痛改前非,在证实法中洗刷自己的罪过。我郑重声明,我过去所写的“悔过书”等一切书面材料及签字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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