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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吉贵 我于九七年七月得法,7.20以后,受当地领导组织及派出所邪恶的逼迫写过、说过“保证”的话,烧师父的法像和法轮大法的书和材料,深表痛悔,对不起法轮大法,对不起师父。决心痛改前非,从新修炼,同化大法,做到无私无我的境界,最终圆满。特此声明,以前做过、说过的所谓“保证、悔过”之类的东西彻底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月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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