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卜昭义
我曾写了“保证”,现在声明全部作废。我不能对不起师父和大法,是师父和大法给了我人生的第二次生命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2年5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5/6/2958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