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月平
在邪恶迫害下,签一次名,声明签名作废。一定要“坚修大法紧随师”,坚修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2年5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5/6/2958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