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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大法学员周艳华 在派出所的人到我家时,问我是否炼法轮功,我说:是,后来它们把大法书和炼功带都收了,把我送进了拘留所拘了18天,审我时让写“保证书”,我便写了“保证书”,可他们并没有马上放人,准备罚钱,我便发正念,他们的阴谋失败了,一看半个月了该放了也无人管,他们就找认识我丈夫的人说让他把人接回去,我丈夫觉得我很遭罪,交了400元饭伙费,便回来了,后通过看《明慧》资料,才认识到,一个真正的神是不会这样的,这种做法也是人类败坏后的做法,所以现在应该清醒了,我们学的是真正伟大的正法,不需要向江氏首恶之徒等低头或“保证”什么,因此在以后的正法进程中要努力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,特此上网声明以前的“书面保证”彻底作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5月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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