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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惠芳

    我遇到磨难过关时,自己没有真正做到用坚强的毅力,坦然面对邪恶之徒的压制与迫害,而带着执著心消极承受,因而使大法受到一定损失。事后,我反思这一切,实在愧疚。我愧对慈悲的老师,我愧对千载难逢的大法。96年我修法轮大法至今,我个人及家中亲人在精神及身体上都收益非浅。因此,我应加倍珍惜、加倍弥补这千载难逢的威德大法,按照老师的教导“时刻用正念正视恶人。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、命令和指使。大家都这样做,环境就不是这样了。”(《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》)我要时刻用正念正视邪恶,用理智去正法,理性去洪法,用智慧讲清真相及救度众生。因此,我郑重声明:我原在媒体的“表态”及“悔过书”一律作废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4月1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5/7/2966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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