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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崔勇哲 1999年7月22日以后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心性不高,有怕心,写过不符合大法的“保证书”,有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让母亲在所谓的“保证书”上签过字。现认识到自己做错了,十分悔恨,现严正声明:我所说、所写的不利于大法的语言和文字全部作废。并声明由家人代写代签的不利于大法的文字全部作废。今后,我一定要坚定正念,加倍努力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4月1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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