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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陈吉香

    我是一九九四年五月有幸得法的。由于平时学法不深,悟性差,所以在7.20以后大气候的迫害下,没有按照大法弟子的标准去做,说了和做了不符合大法弟子要求的错事。现特此声明作废。今后一定要做到多看书,多学法,苦修心性,要敢于站出来讲清真相,去掉自己各种怕心,处处以大法弟子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4月1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5/7/2966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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