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洪丽
本人九九年十二月份由于执著心不放,在高压的情况下,违心地写了“保证书”和说了违背大法的话,声明作废,严正声明法轮大法是正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3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3/960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