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范同花
现我声明在被邪恶迫害时让别人代笔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全面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,铲除邪恶,坚修大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2年5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5/7/296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