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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久海

    2002年4月7日,我在公园无故被抓到看守所,因为我绝食绝水被送到公安医院,他们强行给我灌食点滴,因我不配合他们,他们就把我双手和双脚用镣子铐住达二十天,不能动弹。至今我双手肿胀,活动不便。后又无理判我劳教二年,由于当时我已被他们折磨得奄奄一息,他们为了掩盖罪行,将我保外就医。临放我时还逼迫我在“保证书和取保候审书”上签字,我不签,他们就强迫我父亲替我签字。由于当时我有怕心,没有阻拦我父亲签字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我们大法弟子怎么能向邪恶保证什么呢?现在我严正声明:释放我应该是无条件释放,我父亲在压力下替我签的“保证和其它材料”一律作废!全面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,坚定修炼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5月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5/8/2972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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