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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徐荣华

    由于自己没有学好大法,用常人的心去应付邪恶对大法的迫害,配合邪恶,使自己在上京护法时在拘留证上签了字,并在非法关押期间在单位及派出所违心的写了“悔过书、保证书”,并签了字,这是严重的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这是大法弟子不该做的,现严正声明不符合大法的我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作废。今后本人要多学法,铲除邪恶,坚持发正念,讲清真相,紧跟师父正法进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4月1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5/8/2972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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