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祝薇
由于自己对法理解不深和迫于压力,我于99年写了保证“不进京上访”和对大法不利的话,声明一律作废,决心要勇猛精进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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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3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4/3/960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