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想玲 我99年有幸得法,在几个月的学法中,虚弱的身体一下子强壮了起来。我知道是慈悲的师父给我净化了身体。但是,由与学法不深,在拘留所和家庭的重重压力下,说了什么“不再上访”,又在“悔过书”上签了名。我现在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我要跟师父走,讲清真相,完成师父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5月6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