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凤兰
我于2000年2月20日因炼功被非法关押12天后,家人强制在“保证书”上按手印,给大法造成了影响,本人非常痛苦,现严正声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和文字全都作废!坚修大法紧随师,正法之路走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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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2年5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5/9/297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