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凤花
我1998年有幸得大法,由于认识不清,在邪恶迫害时,签了名,对师父、对大法造成了不好的影响,现在我在此声明,以前被邪恶迫害时的所作所为全部作废!今后,我要加倍弥补,跟上师父正法进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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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2年5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5/9/297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