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河北省景县梁集乡后夏庄孙玉霞
1999年7月22日我在河北省景县梁集乡派出所签过名,内容是乡里自己印的,在队长赵子龙手里,我声明作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1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2/1/75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