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凌汉岚
本人在高压政策下由于自己的执著心写过、说过,做过对大法不利的事全部作废!本人决心坚修大法,紧跟正法进程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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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2年5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5/9/297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