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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荆雁凌 我1997年得法修炼。由于学法不深,受到江政府导演的“自焚”的迷惑,曾在口头上和文字上表示过要“深刻反思”,爱人曾以我的名义写下过有关文字。现在我经过学法,认清了自焚等事件的真相,认清了中国大陆官方媒体一系列针对法轮功的诬蔑、造谣,都是针对民众正信的迫害。现在,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迷惑和反思之后,我郑重声明,以前所说所写对大法不利的话全部作废。重新走上坚定的修炼之路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5月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5/11/2987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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