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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个未修炼法轮大法者的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东强

    我爱人修炼大法已有六年之久了,去年也就是2001年底,镇派出所的人到过我家两次,目的是让她写“保证书”,第一次硬逼她写,她说写了也不起作用,就不写,由于非法强迫,我便替她写了。第二次又闯入我家,没出示任何证明又想抓人,当时爱人没在家,他们没办法,又逼我替她写了“三不保证”,他们说话就是不算数,想着法捞大法学员的钱。更何况炼法轮大法的人没错。

    所以我现在声明,我替爱人写的两次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当然我爱人本人也从没有承认过。同时希望那些还在非法迫害大法弟子的人赶快罢手,不要再干这种害人的事。因为炼法轮功的人都是好人,因为每一个公民都希望生存在安定团结的国度里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3月2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5/12/2994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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