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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颖、王艳、曲迎春

    我们是法轮大法修炼者,在证实大法过程中被捕而身陷囹圄,在恶劣的环境中,在邪恶的迫害下,由于承受不住而违心地接受了洗脑。虽然我们心里始终尊敬师父,坚信大法,但是,我们知道这种行为是对师父的背叛,对大法的侮辱,也给自己的生命中留下了难以洗刷的污点。愧悔之心无以言表。我们愿意重新走入正法的行列,接受师父与大法的检验。所以特写此声明,声明在劳教所中所写一切不利于大法及师父的“文字材料”均无效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3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5月1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5/12/2994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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