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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淑香

    我96年有幸修炼了法轮功,使我身体及各方面都受益无穷,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,他叫人心向善,道德回升,能做一名道德无比高尚的人,因此,我声明我以前的所谓“保证”及一切所写、所说、所签的字等一律作废。以后跟随师父坚修大法,跟上正法的进程,救度众生,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4月2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5/12/2994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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