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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汪德忠

    我是1996年得法的,大法使我受益非浅。但在邪恶对我的迫害中,由于学法不深,没有过好关,第一次我签了字,在第二次中写了“不炼了”的书面材料。其中是7.20的头一天,去当地信访办请愿,在邪恶压力下,向当地派出所签的字,并又写了“保证”。在2001年5月,因家里两个子女去天安门证实大法被非法抓捕、关押,我在邪恶的压力下,由于人心太重,有怕心,被魔钻了空子,又写了不该写的。现在使我更加清醒了,要做一个真正的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,加倍弥补,跟师父回家。声明过去写的所谓“不炼的保证”和签字及说过的“不炼法轮功”的言论,一律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4月2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5/13/3007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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