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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维彪

    本人于1999年12月27日与一功友(此功友现被关押在劳教所受迫害)去天安门和平请愿上访后,被强行非法关押10天10夜后,又被刑拘10天。2000年7月份,我又被当地政府与派出所强行从家中带走强行洗脑,在40摄氏度的高温下,我曾绝食绝水72小时,后叫家属领回家。2000年10月19日,在镇政府与派出所对我实行抄家和罚钱(8460元)高压威逼下,被迫写下了“不修炼”的保证。在此我声明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言行作废。我要用讲清真象,正念除恶的实际行动,做师父的合格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3月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5/13/3007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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