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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正顺

    我于2000年十月份去北京正法,在天安门广场打出法轮大法好的横幅,并高呼法轮大法好。被抓后,送回看守所关押,逮捕。在一年多的关押期间,受尽了残酷的折磨和迫害,在遭受殴打、谩骂、侮辱、挨饿、威逼、哄骗的情况下,违心地写了“悔悟书”,才于2002年1月出狱,现还被监视居住,今声明所写“悔悟书”作废。坚修法轮大法,坚定正信、正念,过好每一关每一难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2年5月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5/13/3007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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